崇阳县三季度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8-11-01 来源:统计局 录入:Gov137
2018年1-9月份,崇阳县消费品市场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增速平稳,三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6213.1万元,同比增长12.2%,比全市增速高0.3个百分点,增速比二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增速全市位居第二。<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1、城镇市场支撑作用明显,乡村市场增速持平城镇。1-9月份,我县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7867.5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8%,同比增长12.2%,比二季度回落1.1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345.6万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同比增长12.2%,比二季度回落2.1个百分点,与城镇增速持平。
2、四大行业平稳增长,呈“<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三升一回落”态势。1-9月份,我县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4378.5万元,占限额以上零售总额的16.5%,同比增长10.9%,增速比二季度上升0.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零售额97407.5万元,占限额以上零售总额的66.0%,同比增长33.5%,增速比二季度高0.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营业收入3242.3元,占限额以上零售总额的2.2%,同比增长35.3%,增速比二季度回落4.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2658.4万元,占限额以上零售总额的15.3%,同比增长21.1%,增速比二季度上升1.6个百分点。
3、新增单位贡献突出。从企业类型看,新增企业的贡献突出,为全县消费品市场的稳步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到三季度,全县新增17家限上商贸单位,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815.2万元,占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7%,对限上社零的贡献率达43%。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市场比重偏小。虽然全县乡村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12.2%,增速持平城镇,呈现活跃度高、发展趋快的良好势头。然而乡村零售额占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仍然偏小,仅达到12%。我县农村区域面积广、人口数量大,但由于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不健全,流通网点依然稀少,以私营个体小店、小铺为主,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设施不配套、综合运行成本偏高等现状,制约农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2、网上零售整体规模偏小。1-9月份,我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销售仅542.4万元,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消费品市场(121786万元)比重仅0.44%。而住宿餐饮业中,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客房收入仅13.1万元,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餐费收入为21.1万元,分别只占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25900.7万元)的0.05%和0.08%。难以成为我县消费品市场提量增效的新支柱。
3、限额以上实现的零售额占比过低。1-9月份,我县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47686.7万元,仅占社会消费品市场零售总额的30.4%。
三.建议
1、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激发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在经济新常态下,农村居民有消费需求但消费能力有限,这是消费难以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让农村居民有钱能消费、放心敢消费、实惠愿消费,挖掘农村消费这个最大消费群体的潜力,从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2、积极发展“互联网+”电商平台。培育和发展本土的、特色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互联网商业平台,弥补传统商贸模式不足。针对我县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大的特点,重点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及开方式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网络代购网点,促进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
3、加快培育消费热点,不断发展新型消费。根据居民消费特点、积极顺应消费需求,结构及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建立促进消费的长效政策机制。要大力发展文化、娱乐、休闲、教育和健康养生等新型消费,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同时,着力发展旅游经济,充分挖掘旅游资源,不断增强旅游消费在扩内需、促消费中的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