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5月崇阳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运行情况良好
发布时间:2019-06-24 来源:统计局 录入:Gov13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1—5月,崇阳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28家,较上年同期净增10家,28家共完成营业收入2.18亿,同比增长5.24%,实现营业利润406万元,同比增长86.67%。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共有6家,较上年同期新增4家,6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19年1—5月共实现营业收入9338.5万元,同比增长26.83%,实现营业利润101.4万元,同比增长128.89%,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较为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1、行业门类不全,发展不够均衡。截至1-5月,我县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共6家,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4家。虽较上年同期的2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新增了4家,但新增企业全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目前无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在库,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行业发展仍不充分。在营业收入占比上,传统服务业仍居主导地位,每月占比高达90%以上,其中崇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家占比就达80%以上,对我县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速起决定作用,虽新增4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但营业收入总量偏小,同时表现欠佳,无法起到大幅拉动的作用,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仍较低,培育新兴业态任重道远。
2、发展潜力不足,入库申报艰难。根据现行统计制度,我国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入库标准为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标准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目前我县大部分可归入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和规模以上个体户,企业规模小,数量少,“低、小、散”现象明显,发展动力不足,要达到服务业企业进规入库标准比较困难。同时从我县目前实行的服务业企业进规入库政策和措施来看,对企业激励不够明显,企业对“个转企”、进规入库意愿不足。培育服务业企业进规入库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工作积极性不高,成效不够明显。
三、建议
1、健全行业门类,促进发展均衡。采取积极有力措施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大扶持与培育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新型服务业,利用好“互联网+”时代的优势,加强服务业企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旅游、商务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开辟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其他门类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加大市场培育力度,扶持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壮大企业经营规模,避免传统服务业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幅影响较大。
2、注重企业培育,加大进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带领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我县服务业企业进规入库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制定和出台税收优惠、专项资金奖励等鼓励政策,培育大企业,扶持小微企业、规模以上个体户做大做强。同时相关部门应切实发挥政策措施的导向引领作用,发挥部门工作合力,积极配合服务业企业进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