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2022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17 来源:统计局 录入:Gov137
2022年,崇阳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把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总体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恢复性增长。
一、总体情况。
1.城镇四项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78元,同比增加2171元,增长6.7%,增速位居全市第4。其中:工资性收入19662元,同比增长6.8%;经营性收入5290元,同比增长5.5%;财产性收入2046元,同比增长6.3%;转移性收入7580元,同比增长7.4%。
2.农村四项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56元,同比增加1449元,增长8.0%,增速位居全市第4。其中:工资性收入5945元,同比增长8.5%;经营性收入7102元,同比增长8.8%;财产性收入945元,同比增长8.6%;转移性收入5564元,同比增长6.4%。
二、增收亮点。
1.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支撑。崇阳坚持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是我县积极开展稳企稳岗促复产达效工作,并制定出台了相关奖励政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规模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在岗员工每人每天100元,共计发放700万元。二是由于2020奖励性工资2021年末发放,到2022年一季度(按原标准)全部发放到位,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均预付3万元左右。 三是规范工资和津补贴发放。2022年一季度开始执行新的工资和津贴发放标准,从2021年10月开始补发,人均约300元/月,2月份一次性全部补发到位,之后按月发放。四是2022年6月份,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人均10000元预付了绩效工资奖金,已全部发放到位。2022年,新增“四上企业”58家,有力地拉动了经济,扩大了就业,增加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662元,同比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945元,同比增长8.5%。
2.经营净收入承压增长。2022年面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全县仍有部分消费市场需求冷淡,部分商铺有较长时间暂停营业,休闲、观光等乡村旅游业也有损失,加之由于现在新崛起的新型网店的冲击对崇阳城镇居民门店经营净收入冲击较大。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也受影响增速明显放缓。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恢复生产经营,盈利状况得到改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再获丰收,为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增加提供有力保障。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290元,同比增长5.5%;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102元,同比增长8.8%。
3.财产净收入投资渠道拓宽。今年以来,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向好,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投资理财意识增强,部分居民还是把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做为投资渠道,从而也导致我县房价在全市属于中高价格,出租房屋和出租门店的收入也大幅增加。另外受疫情影响,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明显增强,带动居民利息红利增长。其次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集体福利及农村土地流转费用增长,改革红利加快释放,带动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046元,同比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45元,同比增长8.6%。
4.转移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22年,一是城镇居民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持续提升,近年来,城镇居民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资,养老金连续十几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资超100元。二是县政府2022年调整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镇居民收入。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0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进行了调整,自理能力完好对象提高到14400元/人/年(1200元/人/月);半失能对象提高到15600元/人/年(1300元/人/月);全失能对象提高到29461元/人/年(2455元/人/月)。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体补助,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7580元,同比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564元,同比增长6.4%。
三、制约因素。
(一)气候复杂多变影响农业生产。今年夏天极端高温频次高,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不仅导致多地水果、蔬菜生产出现不同程度的高温热害,也增加了水果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和成本。由于我县受高温干旱影响,水果蔬菜供应减少,菜价一路上扬、频繁波动,七八月份菜价明显高于往年同期水平,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居民消费支出。
(二)养殖成本提高,养殖利润下降。虽然崇阳县产能逐步恢复,生猪市场供应充足,肉价下降,但是饲料价格上涨导致养殖户开始出现亏损,可能会面临淘汰。饲料成本上升而猪价走低,养殖呈下行趋势。同时生猪行情持续低迷,生猪养殖呈亏损状态,给生猪经营带来了困难。
(三)政策性翘尾因素趋弱,为居民增收带来不确定性。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薪酬改革、公务用车改革、考核奖励提升等拉动收入增长的政策红利集中释放以后,国家将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要有新的政策性增资亮点难度加大。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因素看,政策性因素影响仍占主导地位,这些政策拉动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逐步减弱。因此,如果没有新的刺激收入增长的政策出台,工资收入增速将很难加快。
四、相关建议。
(一)改善城乡增收条件,转化优势资源成果。要积极培育新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加大财政投入,着力加强城乡交通运输和水、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尤其要加大山区农村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改善农业耕作灌溉条件,提高抵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为农民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劳动收入创造条件。
(二)强化产业政策扶持,完善市场调节机制。一是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在资金、用地、环保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资金方面,建立有效的融资渠道,解决贷款难问题。合理规划畜禽养殖用地问题,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疫情防控,加大对规模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提升养殖信心。二是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稳定生猪价格。要加强市场需求和价格动态信息的调研监测和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和企业了解市场行情,引导农民和企业按市场需求合理发展产业产品,提高农业经营户收入。
(三)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狠抓民生工程建设。加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乡镇)社区、村保障工作平台,做好低保户、失业人员、五保户、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服务,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关注失业和低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民生保障水平,让社会弱势群体有基本生活保障,让其能够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从而增强转移净收入增长后劲。
(四)鼓励个体经营创新,提高经营收入增长。鼓励个体经营户利用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开设网店,加大扶持力度,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落实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我县本地特色产品网上销售,提高经营净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