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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崇阳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析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统计局 录入:Gov137

2023年上半年,崇阳县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经济发展要求,攻坚克难,着力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持续出台一系列措施,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主要民生经济指标企稳回升,发展势头稳步向好。

一、总体情况

1.城镇四项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72元,同比增加838元,增长5.5%,其中:工资性收入6871元,同比增长7.0%;经营性收入3905元,同比增长7.0%;财产性收入1750元,同比增长4.2%;转移性收入3646元,同比增长1.8%。

2.农村四项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62元,同比增加514元,增长6.9%。其中:工资性收入3560元,同比增长7.4%;经营性收入1986元,同比增长5.6%;财产性收入568元,同比增长3.1%;转移性收入1848元,同比增长8.5%。

二、四项收入主要特点

1.工资性收入稳步提升

上半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871元,同比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42.5%;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560元,同比增长7.4%,占可支配收入的44.7%,总量领先其他收入来源。工资性收入是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支撑力量,增长原因如下:一是企业效益好,员工工资有了基础性的保障。全县12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半年增加值增速9.7%,同时在春节期间对全县19家连续生产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在岗员工每人每天100元,共发放70余万元,员工工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城镇居民增收奠定了基础。二是规范奖励性工资和津补贴发放。从今年2月份执行新的奖励性工资和津贴发放标准,将以前的年终一次性发放调整随工资按月发放,月人均增资近1500元,增长幅度达到25%以上,大大促进了城镇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三是就业人员持续增加。围绕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安排了系列就业服务春风行动等活动。各乡镇大力开拓“春风行动”就业市场,76家企业提供4200多个就业岗位,助力返乡人员和辖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就业,暖心圆梦,崇阳返乡的农民工有36000多人,复工返岗之后预计还有2100多人有本地求职的需求,切实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和广大城乡劳动者求职需求,创造就业条件,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模式大幅提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2.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

上半年,全县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3905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24.1%,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1986元,增长7.4%,占可支配收入24.9%,是居民收入的第二大主要来源。上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8.77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161家限额以上零售额11.58亿元,同比增长21.3%。一是消费市场繁荣活跃。崇阳县举办第二届年货节活动,现场搭建60个展台邀请商贸企业入驻,搭建3个直播间邀请网络红人直播。此次年货节活动共吸引50余家企业参加活动,累计销售额达108万元。二是推出“春节不打烊”线上促销活动,支持电商产业园入驻电商开展“春节不打烊”活动,春节期间,电商大楼各创新创业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运用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网络交易额达5000万元以上。三是举办崇阳“荆楚购物 品质消费”博览会,进一步推广宣传崇阳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促消费惠民生,鼓励传统商贸企业以传统展销繁荣市场。在活跃消费市场、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回暖、促进经济内循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财产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县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为1750元,增长4.2%,占可支配收入10.8%,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为568元,增长3.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1%。一是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向好,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投资理财意识增强,部分居民还是把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做为投资渠道,从而也导致我县房价在全市属于中高价格,地理位置较好出租房屋和出租门店的收入也大幅增加。二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等规范流转,充分发挥资源资产作用,增加财产性收入。三是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中药材、茶叶、雷竹等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产业搞活乡村民宿旅游等,增加集体收入。

4.转移净收入投资渠道拓宽

上半年,全县城镇居民转移性净收入3646元,增长1.8%,占可支配收入22.5%,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为1848元,增长8.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2%。一是赡养收入有所增加,疫情得到管控全面放开后减少对务工人员的影响,人员收入稳定,寄回家的赡养父母、子女生活费有了保障;二是企业退休养老待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待遇提升明显。三是全县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动态调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我县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调整为 590 元/人/月。

三、制约因素。

1.养殖成本提高,养殖利润下降。养殖成本提高,养殖利润下降。虽然崇阳县产能逐步恢复,生猪市场供应充足,但猪价走低而养殖成本上升,养殖有下行趋势。目前肥猪批发价为15.6元/kg,仔猪(规格:30kg)销售价格650元/头,猪肉批发价20.06元/kg,饲料价格为3.65元/公斤。牛羊出栏及禽肉蛋产量保持稳定,牛肉110元/公斤,羊肉110元/公斤,鸡蛋12元/公斤,白条鸡26元/公斤,牛、羊肉及禽肉蛋价格未有波动。

2.部分农产品价格不稳,农民经营净收入增长受限。经营净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来源主体,其增长依赖于农产品价格和农资价格,农民收入能否增长与经营净收入息息相关。受信息不畅影响,农民很难根据市场的供求变化合理调整种植结构,盲目跟风加剧了农产品供大于求的局面,农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农资价格投入成本增加,都制约了农民收入增长。

3.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主要来自房产的虚拟租金和房屋出租收入,但随着房地产调控的逐步加码,这一增收渠道收窄的可能性较大。新型网购对个体户的冲击,减息政策致使银行存款降低、房租价格上涨致使空置现象增多、市场融资公司的高风险性致使居民投资意向减弱等,导致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难度加大。

四、意见建议

1.加强就业帮扶,助力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一是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精准扶助重点人群。二是引导重大工程和项目吸纳本地农村居民就业。深入挖掘本地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用工潜力,在政策扶持方面要充分考量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对本地农民工的带动作用,鼓励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与用工市场需求的适应性与匹配程度,鼓励农村居民多学技术,匹配相适应的技能进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2.做强种植、养殖业,助力生产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

一是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引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因地制宜优化种植结构,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将农业和旅游业结合起来,推进“农业+旅游”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民增收新亮点。二是高度重视养殖业的发展,及时传递市场信息和疫病防控信息,积极引导规模养殖户做好畜禽疫病防控,做好对消费淡季和旺季养殖规模的调控,防范供求失衡,有针对性的应对养殖周期影响,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3.积极推动农村改革,助力财产性收入平稳增长

一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将高效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和民宿等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流转连片农用地,推进农用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制度创新,促进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三是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拓宽农村集体增收途径。完善“产业+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积极参与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发展质量的规模化经营,持续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平稳增长。四是培养农村居民的投资理念和理财意识,使他们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加大财产利用力度,不断拓宽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