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来源:统计局 录入:Gov137
为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崇阳县统计局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于6月中旬联合县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和天城镇组成核查专班,分成三个核查小组,深入全县10家企业、5个项目建设单位,一个乡镇和2个村开展了核查。这次核查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经请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崇谋同志同意,特发此文。希望各乡镇、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要以这次核查为契机, 督促所辖“四上企业”和项目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 提高数据质量。<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核查情况
从核查情况看: 核查的10家企业和5个项目建设单位的核查指标误差较小,3家工业企业的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核查指标都得分较高, 核查的天城镇“八有八化”工作和天城镇蛤蟆石村、谢家坳村的“五有五化”工作也得分较高。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1、规上工业主要存在老企业增速过高。老企业和数据修订企业增速过高,被省市多次轮番查询,数据评估时可信度较低,严重影响数据质量。
2、投资项目主要存在部分项目单位上报投资额缺乏支撑资料, 这次核查的五个项目支撑资料都不同程度存在佐证材料支撑不足。如隽水天城国家级旅游度假开发项目、竹材三素分离生活质综合利用项目、小微企业孵化园项目、铜钟景区游客接待中心等项目, 另外还存在部分在库项目报送进度和项目实际进度存在很大差异。
3、统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部分企业统计台账未按时登录,检查的10家企业中,有3家未按时登记统计台账。二是上报的统计资料来源部分没有财务报表,检查的10家企业中只有6家取自该单位的财务报表,另外4家是根据单位经营收入明细表或原始凭证、记账薄制作统计报表。三是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队伍的不稳定对统计数据的衔接、统计资料和统计台账的整理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今年全县176家“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调整的有23家,占13.1%。全县12个乡镇也有4个乡镇更换了统计干事,占33.3%。四是乡镇“八有八化”和村级“五有五化”也有退步情况。我县是2016年全县12个乡镇和186个村达到乡级和村级验收标准的,但近两年由于乡级统计机构办公地址变迁和村级阵地的更换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乡级“八有八化”和村级“五有五化”有所弱化。
二、意见和建议
1、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格将差错率控制在30%以内。经信部门要严格把控老企业增幅,特别是要把控好修订同期数企业、老企业、新入规企业数据真实性,督促企业做好资料整理,加强对规上工业企业数据的把控和基础台账的规范,确保上报数据做到数出有据。商务部门、发改部门要分别组好限上企业、规上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促使企业原始凭证、财务报表和平台数据一致。
2、确保投资项目真实、可靠,严格将虚假项目排除在统计库外。一是发改部门要加强同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协调配合,加强对入规项目的现场检查。对拟入库的项目必须先于省市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删除。二是要跟踪项目进度,对今年新入库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加强对省市县重点项目的跟踪。督促未入库的企业加快进度,紧跟已入库企业投资进度。三是要督促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严格按项目进度和统计制度规定上报,进一步缩小投资额差错率。
3、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数据质量整治工作。一是要正视问题,深刻认识产生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提高数据质量的紧迫感。二是要查清产生问题的原因,尤其是要从主观方面寻找原因。三是各乡镇、各部门及“四上”企业等有关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四是统计部门将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大数据整治和业务培训力度, 不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以努力提高我县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