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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2-15 来源:统计局 录入:Gov137

今年以来,崇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局和咸宁市局统计法治工作要求,围绕崇阳县统计工作实际,加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作用。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按照年度工作重点,找准定位,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局党组专题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局将学法纳入局党组会议学习内容,确保会前学法制度落到实处,学法内容主要包括宪法、监察法、统计法以及党内法规等,专题学习法律不少于2次。二是干部职工集中学。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统计法律知识,将宪法、监察法、统计法、《选编》等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或党小组必学内容,将学法作为支部一项长期活动。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并根据县依法治县办、普法办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三是坚持全员网络学。充分利用湖北省法宣在线、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等网络平台,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活动。加强学员管理,实行全员参学,每季度通报一次网上学习情况,现法宣在线每人学分已达到2400分,确保年终全省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四是设立宣传阵地。为加强我局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利用电梯口墙壁、走廊显示屏、过道宣传栏等媒介及时开展法治文化宣传,设立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三)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我局根据县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县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系列民法典宣传活动。一是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同时在包保社区粘贴民法典宣传海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强民法典线上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观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红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进行授课——“好一个活‘法’2022荆楚普法进行时”。三是开展民法典线下学习活动。在第五期主题党日活动中,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了《民法典》节选章节。通过此次宣传月活动,全局干部认识到《民法典》的颁布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四)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根据《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有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中共崇阳县2022年巡察工作安排》要求,县统计局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实施统计监督与县委巡察工作贯通融合,深入探索推进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建设。我局已于4月上旬、7月上旬、11月上旬,我局已配合巡察办提供了三次反馈意见函,提出了统计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五)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6月6日,按照县委党校课程表安排,崇阳县统计局法规股股长李媛同志将进党校授课,重点传达学习《监督意见》的出台背景、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及工作任务,使参训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

(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统计局于2022年4月对全县12个乡镇和所有“四上”企业2021年的主要统计数据开展了自查。主要核查 “四上”企业数据质量情况,是否有代填代报情况,“四上”名录库是否执行先入库再有数的标准,“四上”名录库是否存在不达标企业,企业统计台账是否建立,乡镇统计基础工作是否完善,关于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方面的措施、文件,是否存在人为干预统计数据质量的情况等。对于达不到行业标准的规上企业,已在年报表中全面清理退库。

(七)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近日,按照《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要求》文件要求,崇阳县统计局按照不低于1%比例抽取了检查对象,6月29日,联合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取对象开展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统计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做到规范执法。并对检查结果按照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要求,在执法完成后,及时将执法检查结果公示到平台上。二是完成全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为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省统计局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崇阳县统计局于7月18日至21日,对我县15家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执法检查任务。

(八)继续强化统计培训。一是上门培训,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更换统计员的“四上”企业和乡镇进行上门培训,要求企业及乡镇尽量固定统计员,新接手统计员务必系统学习统计知识及法律法规。二是重点培训,对数据经常出现异常的企业专门组织重点培训,了解数据异常的原因,并加以分析。三是及时培训,对月度新进规企业和年度小进规企业及时组织统计员参加培训。四是常态化培训。2022年1月至2月,我局开展了各专业年报培训会,会上,各专业人员及法规工作人员对所有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专业业务培训,传达学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专业业务指标解释。

(九)严格数据质量监管。一是对新增入库单位实行“逢进必核”,2020年崇阳县年度入库9家企业,2021年2月入库5家企业。在入规前,县统计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上门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一“看”,通过对基本资料和外部环境的查看,了解新增调查单位(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查”,登录企业增值税纳税平台,查看企业应税数据。三“问”,询问企业的主营业务活动,企业生产、用工情况以及生产能力,相关统计数据的来源。二是对“四上”企业月报实行“即报即审即核”。所有“四上”企业月报在规定时间完成上报,全面实现“即报即审即核”。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报表的逻辑性错误,及时反馈给企业修正,对于省、市下发的查询问题及时处理。

(十)健全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咸宁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咸宁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严格遵守各专业统计业务工作操作规范,认真执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坚决杜绝“跑数要数”和“人情数”现象。实施“‘四上’企业统计台帐建设年”工程,落实《“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管理办法》,完善《崇阳县“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业务考核办法》。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在今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执法队伍比较薄弱。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国家出台了1部专门的《统计法》,4部统计行政法规,还有一些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等等。但是,这些法条目前只有我们统计人比较熟知,而我们的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学习的不多,了解不够深入,违法意识不强,还需要通过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12.4”宪法活动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年终培训会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推进依法治统。

(二)不断壮大执法队伍。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4月成立的执法监督局,紧接着省、市、县都陆续成立了执法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的成立才能确保监督机制的落实。然而,由于监督机构成立的时间不长,相应的执法人员更是缺乏,我县只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导致每年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都人员紧张。要进一步鼓励全局符合报考条件干部积极参考。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以及内部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都是非常有必要的,让法律的利刃常悬于头顶才能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还要鼓励更多来自社会的监督,比如增大媒体曝光违法案件次数,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