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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统计局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8-07 来源:统计局 录入:Gov137

今年以来,崇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局和市局统计法治工作要求,围绕崇阳县统计工作实际,加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法法治监督,创新法治宣传,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作用。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认真学习了崇阳县普法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县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崇普法办文〔2023〕4号)文件精神,对宣传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抓好《民法典》的宣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一是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二是在办公阵地粘贴宣传海报,扩大宣传影响力。三是组织全局干部集中观看集中观看2023年荆楚普法云课堂进校园第一期——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武亦文以“‘典’亮生活 伴民同行”为主题的授课。四是在第五期主题党日活动中,学习《民法典》章节。

二、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根据《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有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中共崇阳县2022年巡察工作安排》要求,县统计局积极实施统计监督与县委巡察工作贯通融合,深入探索推进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建设。3月下旬和6月中旬,我局配合县委巡察办开展了对县发改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对县委巡察办回复关于巡察监督贯通协作的反馈意见函,并就巡察提出了统计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三、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3年5月8日至6月9日,中共崇阳县委党校举办2023年上半年主体培训班。根据课程安排,5月30日下午,县统计局法规专业同志在县委党校为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的100余名学员作了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有效推动崇阳高质量发展》为题的统计专题讲座,讲座从统计工作重要吗、你必须弄懂的GDP、你应该了解的主要经济概念(指标)、你需要理清的模糊认识、统计不是估计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号召各位学员既要做统计法的学习者、宣传者,更要做统计法的执行者、守护者。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全县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增强了统计法律意识,为全力推进依法统计、夯实统计数据基础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省市部署会后县统计局第一时间将省、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形成统计专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将专项治理行动主要精神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安排县统计局组织召开与省市同等规模的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统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4月10日和4月14日,在中共崇阳县委常务委员会第十五届39次会议和县政府党组会议暨县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议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强海传达学习了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二是组建机构,细化方案。根据《咸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咸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咸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崇阳县实际,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将专项治理落实落细,成立了崇阳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三是动员部署,统筹推进。4月3日下午,崇阳县组织召开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组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班子成员、各专业负责人参会。四是有序开展,确保进度。自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分析会,研究解决治理行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后期的自查自纠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

五、强化统计业务培训。一是上门培训,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更换统计员的“四上”企业和乡镇进行上门培训,要求企业及乡镇尽量固定统计员,新接手统计员务必系统学习统计知识及法律法规,确保在三个月内培训到位。二是重点培训,对数据出现异常的企业专门组织重点培训,了解数据异常的原因,并加以分析。三是及时培训,对月度新进规企业和年度小进规企业及时组织统计员参加培训,确保在三个月内培训到位。四是常态化培训。2023年2月-3月,我局开展了各专业年报和定期报表培训会,各专业人员及法规工作人员对所有四上企业、各乡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专业业务培训,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专业业务指标解释。

六、健全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咸宁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咸宁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严格遵守各专业统计业务工作操作规范,认真执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我局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这项工作,并进行了多次全面清查,没有发现此类现象。同时坚持每季度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报送咸宁市统计局,建立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确保有据可查。实施“‘四上’企业统计台帐建设年”工程,落实《“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管理办法》,完善《崇阳县“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业务考核办法》。

我局在上半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执法队伍比较薄弱。我局将在下半年工作中继续努力,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开展普法宣传,继续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以“12.4”宪法活动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多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二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壮大执法队伍;三是要加强培训力度,结合年报和定期报表培训大力开展普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进依法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