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12-29 来源:统计局 录入:Gov137
一、工作制度
(一)严守政治纪律。1、遵守党纪党规。严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贬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利用网络、短信等方式捏造事实、编织谎言、传播谣言,诬告诽谤,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严禁恶意制造、炒作舆论“热点”误导群众及诱导、策划、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严禁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活动;严禁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或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严禁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严禁出现违反党纪党规的其他行为。2、履行公职人员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执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3、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贪污、盗窃、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财产。
局(队)党员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守工作纪律。1、文明办公。保持个人良好的仪表形象,保持办公区域卫生整洁,保持待人接物文明礼貌。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串岗聊天,不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3、实行请假销假制度。申请各种假期的,应事先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写明原因、起止日期等内容,按管理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返岗后要及时销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同时说明事由,并在回单位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班子成员请假,直接由局长审批。请病假3天以上的除按上述程序审批外,需附医疗机构相关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所有人员请假应告知办公室登记备案,请假人员假满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否则视为擅自离岗。未按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一律以无故旷工论处。4、实行外出报告制度。股室人员出差或者外出办事,同股室人员要互相告知;科级干部外出办事半天以内的要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半天以上的要报告分管负责人。5、实行年休假制度。年休假须根据本岗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特点合理安排年休时间,不得与股室工作相冲突,要严格按照程序先报分管领导初审同意,最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允许休假。年假天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6、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带班制度,办公室统筹安排法定节假日和其他应急安排的值班值守,按照三级值班带班要求,严格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制。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需按有关要求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换至手机。重大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二、财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统一实行专人管理。局(队)固定资产由局(队)分管领导负总责,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立使用情况登记表。各股室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在内部转移,由工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办理交接手续。设备报废由财产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核实,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后,上报国资局作财产报废登记。
(二)办公用品按类别进行登记。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集中购买。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分股室保管,不得作为个人财产私用,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其价值赔偿,因公损坏或丢失的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酌情处理。干部职工工作调动后,所使用的资产按登记的品名、规格、数量移交办公室。
三、保密制度
1、局机关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1)不泄露、不谈论、不公开发表自己知道的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4)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2、上级机关的发文和领导批示件,绝密级不得复印;机密级和秘密级复印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秘密级以下由办公室审核。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凡复印的文件应同原件做登记交接工作,年终立卷。
3、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软盘、光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4、局域网计算机服务系统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网络设置;局内网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及上传由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或上传,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对外发布及上传。
5、发现泄密事件,应查明有关责任者,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肃处理。
四、公务租车管理制度
(一)用车权限。公务租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用以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下乡调研督查等活动需要。所有公务租车一律事先报分管领导审批,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调车。
(二)用车范围。局班子成员重要公务接待、下乡调研以及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下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公务租车。县城区范围内(按车改办规定区域)公务活动一律不得调用车辆。
(三)租赁车辆程序。用车人须提前1天(紧急事项除外)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并提交《崇阳县公务租车申请单》、《崇阳县公务租车审批单》,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后,按照崇阳县党政机关公车租赁管理相关规定租用车辆。
五、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章进行操作,保守秘密,防止泄露。
(二)档案室保持整洁卫生,档案柜排列整齐,档案资料按类别分类存档,并建立档案目录薄。
(三)各种资料要及时归档,不得乱放,更不得遗失。
(四)建立档案借阅薄,借阅人需履行签名手续,并按期归还。
(五)严禁其他单位人员入内,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六)依法管理,力争档案管理达标升级。
六、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2、规范接待程序。公务接待先填写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批,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接待,分管财务领导凭审批单签字予以报销。
3、严格接待标准。对符合接待条件的接待对象,严格按相关制度标准执行。
相关要求及标准严格按照县市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1)配偶、子女就业及失业情况;
(2)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涉及的婚丧嫁娶情况;
(3)离婚、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民事纠纷的情况;
(4)配偶和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5)本人、配偶和子女出国(境)的活动情况;
(6)其它需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个人重大事项应及时告知办公室予以登记处理,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三、办公室负责受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事宜,及时登记、报告,并向有关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四、干部职工坚持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确需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在报备登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八、老干部管理制度
一、认真落实老干部政策。要真心、真情、真诚为老干部服务、办实事、解难事,尤其要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解决燃眉之急,切实让老干部满意,让领导放心。
二、坚持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每年春节由局领导登门入户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老干部家中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主动搞好服务。对老干部提出的要求和意见,要及时向机关领导汇报, 并按规定及时办理, 对不符合规定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 务必做到件件有回声, 事事有落实。
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 通报情况, 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组织好老干部参观学习活动。不定期组织老干部到县内进行参观学习活动,开阔老干部的视野,了解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情况。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一对一送学活动,让老干部了解党委政府最新政治理论,及时了解老干部的思想动态。
崇阳县统计局
2025年7月22日